網PO美妝心得違法!請問是網路白色恐怖嗎?

網路上不再有言論自由,自己花錢買的東西也不能隨意分享?

為什麼可以在網路上法克MY ANGEL,卻不能說我買回來的保養品很保濕?

因為罵國家元首並不會擋人財路,你以為政府會這麼好會為你的安全把關嗎?
那是因為申請廣字號要付$$去申請核准(限制又一堆),
申請衛署藥/妝字號除了要花錢之外,還要把產品放在那半年以上等待檢驗(有錢能使鬼推磨是否?)

因此數年前廠商開始想到以個人名義分享比較不會觸法
便宜又好用的網路露出的比例開始超出電波以及平面媒體許多

NCC&衛生署眼見沒油水可撈,開始對網路諸多限制

就像是國稅局開始派人去盯傳統小吃有沒有

新規定是可以分享你個人的感覺 , 但不能提到商品名稱及功效

例:
我吃了藍色小藥丸之後,頓時覺得很堅挺 IN

吃了威而鋼會變堅挺 OUT

那會不會以後連我寫 "吃了乖乖之後,連我家的狗都變乖了 或是 穿上鯊魚褲之後,我可以凌空飛踢了"都被叫去約談?

網PO美妝心得違法!請問是網路白色恐怖嗎?

部落格就像第四台一樣,觀眾不喜歡可以轉台
但政府不應該規範自由社會的民眾,連個人部落格 (這是私人的平台!) 該怎麼寫都要管

以上是我個人腦補分享 ... 歡迎幹譙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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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留言:
  • 匿名
    2013-10-18 08:52:45
    真的是很誇張!!~ 以後每句心得都要加"我覺得"嗎!?~
    版主回覆 2013-10-20 09:21:36
    "我覺得"當官的基本條件就是智能不足優先錄取
  • 匿名
    2013-10-18 08:45:10
    真的是文字白色恐怖!!! 我們不是民主的時代嗎? 自己買的不能寫"保濕", 那是要寫"擦了會覺得很濕"嗎? 真的很想給責任單位狗飛踢了… 不管媒體胡亂…管素人分享… 真的是…(倒地)
    版主回覆 2013-10-20 09:20:20
    汐止捷運線才是真正的不實廣告吧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