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1日凌晨1點 iPhone 發表會 答案揭曉~~幾乎都命中了~~

將將將~~果然幾乎所有的謠言都差不多中了,就如同傳言一樣,iPhone一共出了兩款,這也是有史以來第一次,一次出兩款,一款iPhone5s,另一款較為低階的iPhone5c(規格同目前的iPhone5)。

那我們就來看一下iPhone5s和iPhone5c的規格吧和新的功能吧!

iPhone5s 可是說是iPhone5的加強版,他多了哪些功能,加強了什麼樣的規格。

1.全新的處理器升級為A7晶片,讓iPhone 5s 成為世上第一部 64 位元的智慧型手機。
2.感光元件、像素、光圈,全面放大。一樣是800萬畫素,但光圈為F2.2。
3.雙LED閃光燈True Tone 閃光燈,配合智慧的軟體演算法,無法調配完美的色調。
4.全新M7 動作感應協同處理器,提供更好的動態偵測感應,與節省電池電力。
5.Touch ID 指紋辨識功能,讓你的iPhone更安全,更智慧。
6.電池待機時間提升至250個小時。
7.推出三個顏色分別為 金色、銀色、太空灰。及原廠保護套殼US$39鎂。
8.9月13日開放預購,9月20日正式開始銷售。
9.第一梯次上市的國家有美國,加拿大,澳洲,日本,中國,法國,英國,德國,新加坡。

詳細的規格可以參考官網,請點我至官網,請點我!請點我。

9月11日凌晨1點 iPhone 發表會 答案揭曉~~幾乎都命中了~~

至於iPhone5c這就厲害了,實在是太繽紛了太色彩了!一次來了五個顏色,而且還出6個顏色的保護設,這樣搭配起來,實在是太多太多組合了。iPhone5c的硬體規格。大致上,和目前市售的iphone5規格差不多,同時價格也相對於便宜了不少,所以才有之前大家說的低價版。 這裏有iPhone5s、iPhone5c、iPhone4s的規格比較表,有興趣的朋友,可以參考一下。請點我至官網。

9月11日凌晨1點 iPhone 發表會 答案揭曉~~幾乎都命中了~~

說真的看到這麼多顏色。心情好像也變的好起來了XD。

9月11日凌晨1點 iPhone 發表會 答案揭曉~~幾乎都命中了~~

iPhone5c的保護套,除了原本的機型的顏色之外,還多了,黑色!所以一共有六種顏色的保護套,每種顏色不同的搭配,又會產生不同的感覺!哈哈!

9月11日凌晨1點 iPhone 發表會 答案揭曉~~幾乎都命中了~~

這樣是不是每天都要準備一個不同色的的套套出門,依照不同的心情,搭配不同的顏色出門。

9月11日凌晨1點 iPhone 發表會 答案揭曉~~幾乎都命中了~~  

 

9月11日凌晨1點 iPhone 發表會 答案揭曉~~幾乎都命中了~~

「This should brighten everyon's day」為此次主題的iPhone發表會,終於要在今天晚上發表了,應該說是美國時間9月10日上午10點開始,這個時間是台灣時間9月11日凌晨1:00的時候。依照往年的慣例,Apple只有在Apple TV上能夠看到現場直播的畫面,但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啦,所以當晚一定又是各大線上直播網站大爆滿大塞車,所以先準備好多個線上直播網站,才不會臨時又找不到。這些網站有些是現場轉播,有的是圖片文字,有英文網站也有中文的網站,提供給大家,請大家自行參考自行選擇囉~如果還有新的,小米會在陸續的補上去,提供給大家。

中文網站:

iPhone4.TW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ifans即時文字圖片轉播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ifans中文資料總匯整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ifanr 愛范兒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英文網站:

engadget : 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ustream.tv 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TUAW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The Verge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Gizmodo live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CNET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macworld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apple官網:點我看發表會直播~

9月11日凌晨1點 iPhone 發表會 答案揭曉~~幾乎都命中了~~

大家一起來看答案對不對呀

這次的發表主題是什麼?大家應該也都有聽到不少的八掛消息了,新款的iPhone5s上市,使用A7的處理器,雙LED等,及iOS7正式版的推出,及一些東西的小改款,大致上每年這個時間點都是發表這樣的消息!而近年來幾乎也都被媒體給猜到了!所以啦,凌晨一點,大家一起來看答案對不對呀~~

 這邊有不少小道消息請點我!  

iPhone5s金色版本影片曝光,點我看影片!

iPhone 5C實機操作影片 可順暢運作iOS 7,點我看影片

上一則:WD 推出全球首款2.5吋 WD Red(tm) 全球首款2.5吋 WD Red™ 全新NAS專用硬 下一則:[好寶寶] 請勿下載其他 地區 免費貼圖 恐有觸犯侵權的行為,請勿以身試法!
我要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