怪人與哥白尼

跟朋友聊天的時候,他說覺得自己都沒認識什麼「正常人」。(註一)不管這個正常是指行為上還是思路上的正常。他說自己的朋友曲線是「凹」狀圖形的兩端,滿佈怪人,而正常的朋友曲線應該是個「凸」字。他希望認識「凸」字的中段正常人。


我先是問了他對「正常」兩字的定義,又問了他為什麼這麼堅持「正常」兩個字。
「我想當正常的一般人。中庸路線是我的哲學。」

 
我笑了:「會思考到:『我想當個正常人』的人,都已經不是正常人,也不太可能當個正常人。為什麼要當個正常人?怪人比較有趣!」

 
「因為我相信群眾暴力。」

 
太簡潔真誠的無奈,委實嚇我一跳。

 
群眾暴力一向是沒有共識的閒言閒語。什麼是對的,他們無法給你答案,卻總是知道怎麼指出:「你錯了」。

 
「又為什麼錯了?」
「因為你不正常!」


「正常是什麼?」
  沉默…

 
朋友很認真的想著怎麼當正常人,我卻覺得「正常」二字根本戕害「怪人」天性。能不能順從天性卻又不被群眾暴力欺凌?當個不被燒死的哥白尼吧!知道地球不是宇宙中心,但我們不上柴堆、不入牢獄。(註二)然後我們知道:『地球不是宇宙中心』,然後過的很好。

 
當個不被燒死的哥白尼,就好。
 
 


 
註一:
很好!我也被劃入了不正常的範圍。但…我認命。囧
 
註二:
1600年,布魯諾(Giordano Bruno,1548-1600)因支持哥白尼學說,被宗教法庭在羅馬活活燒死。而伽利略因《關於托勒密和哥白尼宇宙論的對話》一書,宣揚哥白尼的地動說,被冠上「反對教皇、宣傳異端」的罪名。在口頭承認自己的錯誤之後,遭教會終生軟禁於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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